近日,山东省教育厅下发《关于全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检查评估情况的通报》(鲁教后字[2013]2号),对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进行表彰,我校区被表彰为“山东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优秀单位”,孙振华同志荣获“山东省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。
本次检查评估是继2008年后的第一次全省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全面检查评估,旨在全面贯彻落实《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后函[2009]3号)和《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标准的通知》(鲁教后字[2010]2号)文件精神,本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、现场查看、查阅资料、召开学生座谈会、意见反馈等方式进行,对全省142所高校进行了检查评估。
近几年来,校区学生宿舍管理工作一直坚持围绕校区管理工作上水平、服务工作上档次的要求,立足学生的实际需要,着眼于学生成长成才开展工作,充分发挥学生宿舍第二课堂的教育功能。校区领导高度重视学生宿舍管理工作,职能部门协调配合,建立了“校区领导负责、学工部主管、宿管部门主抓,相关部门和各系共同参与”的管理机制;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,积极推进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、心理健康教育进公寓、文化建设进公寓等“五进”工作,构建了“环境育人、服务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文化育人”的“四育人”环境,真正把学生宿舍建成“安全、和谐、文明、舒适、绿色、乐学”的温馨家园。
(学工部学生公寓管理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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